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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将不再需要商务部审批

作者:封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部经理)
发布于:2016-11-01

继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开展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试点后,中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根据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22号,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在其向登记机关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时,无需依法提交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和批准证书。 对负面清单之内的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在其向登记机关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时,依法提交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和批准证书。 也就是说,这一政策将简化并加快大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办理。

发票上需要注明商业预付卡(礼品)购买或是使用价值

作者:施倩倩(财务经理)
发布于:2016-10-15

2016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6年第53号公告,对财税(2016)36号文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补充,我们对其中的商业预付卡业务的开票问题进行解读说明: 商业预付卡分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简称“单用途卡”)和支付机构预付卡(简称“多用途卡”)。 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而多用途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货物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税务观察 – 股权激励、技术入股税收新政

作者:王伦(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发布于:2016-10-01

为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9月22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简称“财税101号文”)。这是今年继3月1日国家出台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后,再度完善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税收政策。 此次政策是及时雨,一经出台被市场和创新企业界称为史上最实惠、最给力的股权激励所得税政策。该政策已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